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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 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国家依法实施强制管理的贸易结算类计量器具,其量值准确可靠是保障交易公平公正、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电动汽车充电桩全面实施强制检定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充电桩计量使用管理,现将有关强制检定事项告知如下: 一、强制检定范围 全市范围内,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含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实施强制检定。 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列入强制检定范围。 二、强制检定周期 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周期为三年,免征费用。 新安装的充电桩投入运营前须完成首次强制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对外提供服务。 在用充电桩应在检定周期届满前,主动申请周期检定。 三、强制检定申请方式 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应通过“福建省强检计量器具智慧监管系统(企业端)”进行强制检定备案报检。 登录网址:http://220.160.53.129:8090/enterprise 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营行为。对拒不申报强制检定、拒不配合检定工作,或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对外营业的充电桩运营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福建省强检计量器具智慧监管系统(企业端)强制检定器具申报说明(点击即可下载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