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加强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中国人寿寿险武夷山支公司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宣传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通过开展系列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9年5月,林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22年5月,林先生因个人经济原因,打算暂停交纳保费。保单服务人员多次劝阻无效后,提醒林先生如果不按时交费,保险合同将在宽限期后进入失效状态,期间出险是无法申请理赔的,并告知了刘先生办理保单复效的相关时限要求和注意事项,林先生表示了解,此后并未继续交纳保费。2022年7月,保险合同过了宽限期后进入了效力中止状态。 2024年,刘先生想起了这份已失效的保险合同,便到保险公司了解合同状况,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讲解下,刘先生表示愿意办理复效手续并继续交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再次提示林先生办理复效需要填写健康告知,有可能需要体检,刘先生这才真正意识到保险合同失效的风险。但是林先生在2024年6月就已经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一直未到医院就诊,9月份才到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胃癌。虽然林先生在诊断后复效成功,但是疾病确诊时间是出于保单失效期间内,因此林先生无法享受健康保障,保单只能做退保处理。 林先生由于在保险合同宽限期内未交纳保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对于涉及人身健康或生命的保险合同,投保人申请保险合同复效时,需要配合保险公司重新如实填写健康告知,若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未如实告知下,保险公司可能对保单做出解除合同处理。消费者应关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障期间、交费时间、宽限期及保险合同复效等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解自身权益。( 通讯员:罗冰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