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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福建分公司:冒充公检法类电诈案件风险提示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5-12-01 06:01:00

针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电信网络诈骗新手法、新套路,为了帮助广大群众提升识骗防骗能力,太平财险福建分公司总结高发电诈案件类型,发布系列风险提示,帮助大家提升识诈、防诈、反诈意识和能力。

高发类案三:冒充公检法类电诈案件诈骗套路

01、引诱目标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QQ等社交软件与受害人取得联系,要求受害人配合工作。

02、威胁恐吓

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藏毒、护照有问题等违法犯罪为由进行威逼、恐吓,要求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

03、实施诈骗

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诱导受害人到宾馆等独立封闭空间,阻断与外界联系,进而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或接受监管,将名下所有资金转至“安全账户”或缴纳高额的“取保候审金”。

防范提示

公检法机关绝不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核查资金,并要求将钱款转移至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网络发送或者让受害人在网上浏览自己的通缉令或逮捕证。凡是通过电话、微信等要求进行转账、汇款、资金核查操作的都可能是诈骗,切记不相信、不转账。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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