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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营造和谐有序的春节住宿市场环境,福州市526家非星级住宿企业做出承诺。 一、合理定价 春节期间以节前三个月均价为基数,800元以下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5倍以下(即基准价2.5倍;如基准价500元,节日限价1250元);800元(含)—1500元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3倍以下;1500元以上(含)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倍以下。 二、优质服务 诚信经营:不虚构原价、不虚假宣传、不强制搭售,确保服务与宣传一致;不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市场价格。 优质服务:酒店餐饮等服务做到优质优价、质价相符,做到不欺客、不宰客;直接接触客人的公用服务工具、设施设备,保证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床单被褥确保做到一客一换;卫生间每日消毒;保持客房与公共区域的干净、卫生、整洁。 安全保障:强化设施设备维护,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尤其要做好消防、治安、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工作。 纠纷处理:因价格争议或服务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损失的,承诺24小时内协商解决,并依法承担退款、赔偿等责任。 点击下载附件:2025年福州市非星级酒店价格承诺名单.xlsx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