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码缴费页面广告发布行为合规提示 全市各类收费系统运营企业、各类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餐饮店、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医院、景区等)运营管理单位及相关广告活动主体: 为规范复制市各类收费系统扫码缴费页面的弹窗等广告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清朗有序的广告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现就相关广告发布行为作出如下合规提示: 一、严格规范广告内容与标识要求 内容真实合法: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宣传表述应与所推广的商品或服务实际情况相符,严禁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显著可识别: 商业广告须具备明确的可识别性。必须在广告区域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广告”字样,不得使用“推荐”“温馨提示”“特别关注”等模糊性词汇替代,确保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语言文字规范: 广告用语应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规范,表述清晰、严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公序良俗。 二、严格规范弹窗交互与用户体验 落实一键关闭机制: 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必须设置显著、易于辨识的关闭标志,确保用户“一键关闭”。关闭标志应位置明显、大小适中、色彩对比鲜明,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严禁设置关闭障碍: 不得出现以下情形:无关闭标志,或需倒计时结束后方可关闭;关闭标志虚假、隐蔽、难以定位或不可清晰辨认;关闭广告需经两次及以上点击操作;同一页面浏览过程中,关闭后重复弹出干扰用户正常操作。 保障核心服务畅通: 广告布局不得遮挡缴费金额、收款二维码、操作指引等关键信息。严禁在用户关闭广告后,暂停或终止提供停车缴费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顺利完成支付的权利。 三、严禁欺骗误导与强制跳转行 禁止欺骗诱导点击: 不得通过以下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或浏览广告:伪造系统更新、软件报错、安全清理、缴费通知等提示弹窗;伪造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控件样式;虚构红包、奖励、优惠等福利承诺;其他变相诱导、欺骗用户点击的行为。 禁止强制干扰支付: 不得滥用技术手段(如强制跳转、关联启动、强制关注、要求下载APP等)变相强制消费者观看广告或完成额外操作,充分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四、压实相关主体管理责任 广告各方主体责任: 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依法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 平台与场所管理责任: 提供收费系统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企业,应切实履行广告监测、排查与日常管理义务。发现违法广告的,应立即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完整留存相关记录。 各类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餐饮店、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医院、景区等)的管理者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场所内扫码缴费页面发布的广告履行管理义务,发现违规情形及时督促整改。 五、自查自纠与监督落实 各相关经营主体应立即对照本提示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内部广告合规审查与日常监测机制,切实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活动。欢迎社会公众通过12315、12345热线等渠道举报违法广告线索,共同维护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