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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引导和规范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健康发展。
“十四五”期间,全省共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2604件,涉及劳动者3265人,涉案金额1.53亿元。其中:厦门、泉州、漳州、福州案件数分别为1404件、583件、135件、134件,涉案人数分别为1628人、932人、160人、134人,涉案金额分别为7056万元、3278万元、1079万元、842万元,上述四个地市案件总数占全省八成以上,反映出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尤其是厦门、泉州两地比较突出。 全省共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中,涉互联网营销师、网约配送员、快递物流案件数量分别为1350件、776件、121件,分别占全省案件总量的51.9%、29.8%、4.7%。上述数据反映出网络主播、网约配送员是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的主要高发群体,其用工关系复杂、平台管理方式特殊等因素易导致权益纠纷更为集中。 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案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裁决、调撤(调解、撤回、撤销),其中,裁决结案案件927件,占全省案件总量的35.6%;调撤结案案件1315件,占全省案件总量的50.5%。上述数据反映出在新就业形态争议处理中,非裁决处理是解决争议的主要方式,也反映出福建省注重前端调解、柔性化解争议,调解机制在争议处理中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纠纷方面成效明显。 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福建省聚焦制度保障、机制联动、新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加力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一)织密权益保障制度 “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加强地方立法、完善相关制度,不断织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牵头制定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的十五条措施》、《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八项工作机制》、《福建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制度。2025年11月,福建省出台的全国首部高质量充分就业地方法规—《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专门规定;厦门市还出台全国首部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地方性法规。 (二)深化机制联动协同 一是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列入全省人社系统重点工作项目,推动各地普遍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用工招聘、纠纷调解、权益维护等“一站式”服务。二是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全省共建成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65家,规范有序开展新就业形态一站式调解工作。三是加强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指导省快递行业协会等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更多涉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就地就近及时化解。四是加强省级层面裁审衔接,进一步规范裁审程序衔接,促进法律标准适用统一。 (三)推进“新职伤”保障试点 2025年5月,人社部等九部门将福建省纳入第二批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省份,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实施方案并提出工作要求,试点工作于2025年7月1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泛宣传动员、细化政策解读、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帮助新就业形态人员了解政策、知晓权益,引导试点平台企业积极参保,推动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筑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安全屏障。2025年7月-12月,全省累计参保91.6万人,平台总接单14.26亿单。 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仍面临法律适用依据不完备、劳动关系认定难、劳动者维权难等问题,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持续推进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一)贯彻落实制度规范,加强权益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措施,推广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系列指引指南,引导平台企业加强用工规范管理,加强内部争议预防化解。二是密切跟进人社部等部门即将出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提前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准备。三是加强裁审深度衔接,联合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发布、疑难问题答疑、裁审信息比对等方式,推进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裁审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推进类案同裁。 (二)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提升调处效能 一是健全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工作协同、齐抓共管,深化“仲裁+”协作机制,加快推进“仲裁+法援”“仲裁+工会”“仲裁+妇联”等协作机制,汇聚争议化解合力;二是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多元联合调解机制,提高一站式调解实效;三是指导推动平台企业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完善民营企业沟通对话机制,探索中小微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模式,提高争议内部预防化解能力;四是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促进企业规范用工。 (三)推进参保扩围,加强职业伤害保障 一是扎实做好新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平台企业的沟通对接、做好参保纳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今年职业伤害保障扩围工作任务。二是实时监测参保及基金运行情况,综合分析从业人员结构,为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行业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强事故伤害数据分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靶向”治理,强化平台企业用工指导,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下一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不断优化争议调处机制,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张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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