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以案说险:警惕“代理退保”黑产陷阱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6-08-04 06:28:35

一、典型案例:

2026年7月,漳州市长泰区客户陈女士受到代理退保黑灰产诱导,对方以“资金紧张,可全额退保”为噱头,怂恿陈女士向保险公司投诉,并发送虚假律师函、起诉状进行威胁恐吓。陈女士一度打算退保,柜面经理接待后耐心沟通,向其揭穿黑产套路,支公司经理细致解读保单权益,并协助客户报警。最终,陈女士放弃退保,守住自身保险保障与财产安全。

二、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本案例中,代理退保黑灰产抓住客户陈女士资金周转困难的心理,虚假承诺全额退保,提供信函投诉模板,怂恿客户通过投诉向保险公司施压。在客户放弃退保念头后,又咄咄逼人,伪造法律文书进行恐吓,迫使客户主动退保,从中牟取高额手续费。黑产钓鱼上钩的根源是陈女士对保险条款不够了解,缺乏金融反诈知识,轻信抖音陌生人员说辞,未能辨别虚假法律文书,险些丢失长期保险保障并造成经济损失。

三、风险提示:

代理退保黑灰产以“维权”之名行诈骗之实,金融消费者一旦泄露个人信息,轻则损失手续费,重则陷入连环骗局,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严格遵循契约精神。保险合同退保严格按照条款约定执行,不存在第三方机构能够办理“全额退保”,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而承诺全额退保的行为均为违规行为。

二是保护好个人信息。金融消费者切勿相信陌生个人、网络账号鼓吹的退保服务,不要随意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等隐私资料,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三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金融消费者要警惕自称律师的人员主动联系,更勿轻信“全额退保”的承诺。不要被律师函、起诉状,会影响征信的说辞而自乱阵脚,务必多方核实,虚假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四是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与维权。如对保单权益存在疑问,金融消费者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官方客服,或者到线下网点咨询。如遭遇代理退保骚扰、恐吓,务必第一时间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人寿漳州市长泰区支公司 陈萍)

责任编辑:沙鹏成

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
封面

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以案说险:警惕“代理退保”黑产陷阱

一、典型案例:2026年7月,漳州市长泰区客户陈女士受到代理退保黑灰产诱导,对方以“资金紧张,可全额退保”为噱头,怂恿陈女士向保险公司投诉,并发送虚假律师函、起诉状进行威胁恐吓。陈女士一度打算退保,柜...

截屏保存二维码,微信扫码分享到朋友圈

使用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