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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隐匿的保险“黑中介”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张恒瑞人气:579次 发布时间:2007-10-22 00:00:00    分享到:
小心隐匿的保险“黑中介”
■本报记者 张恒瑞
    不久前,中国保监会紧急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中介业务管理防范保险诈骗的通知》。要求各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加强自身内部管控,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相关机构有机可乘、非法经营保险或进行保险诈骗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近年来,保险代理机构和个人代理人已经成为保险市场的重要销售力量,但是隐匿在这个行业背后却有一些不具备行业道德的保险中介机构。
●未经允许中介提前下单
    车主杨先生的车险是在今年10月8日到期,由于国庆长假的原因,他必须在9月30日前购买车险才不致过期。在整个9月,他就不断接到保险业务员的电话,推销各自保险公司的车险,基本每天类似电话都在十几、二十个左右。
    最终,一位保险中介业务员引起了他的注意。该业务员称,他所在的公司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的一级代理,而通过他在一家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只需4900元/年。而之前杨先生的车险费用没有低于5000元/年的,而且去年他还出过几次险,因此保费应该还会有所上浮。出于对这样超低车险价格的好奇,杨先生要求对方把具体的保费明细报出来。对方称要算具体费用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号码,于是杨先生没有防备地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很快几分钟后,该业务员给杨先生回电说,刚才通过查资料才知道杨先生的车去年出过三次险,因此最开始报出的4900元/年无法实现,现在全险的报价提高到了5800元/年。这几乎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近1000元,因此杨先生不能接受这样的价格而拒绝了。该业务员马上询问他打算在哪家保险公司购买车险,杨先生随口表示计划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
    随后几天杨先生再次接到该保险中介业务员电话时,却被告知已经帮其在“太保”投保了车险并出好了保单,请杨先生告知具体地址,他会将保单直接送到杨先生家中,到时杨先生只需签名确认并当面付款就可以了。
    杨先生颇感恼火质问他有什么权利在未经事主同意下出单时,该业务员表示,保单已经出了,就只能在出单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反正到别处也无法购买了。
    一位保险中介业务员告诉记者,他们提前下交强险保单并不需要车主的身份证、行驶本复印件,只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出单。他们的理由是,身份证号码是私人信息,有了这个号码等于是得到了车主的授权。
    一名保险业务员透露,为了先抢到客户,保险中介公司就骗取车主的身份证号码后提前出单。为了减少购买和理赔时的麻烦,一些车主也就在中介公司的强硬手段下购买了中介公司推荐的车险。
●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据了解,现在保险公司70%的业务都交给了保险代理公司。但即使如此,投保人也不能就凭保险代理公司的几个促销电话就将身份证等个人信息透露出去。
    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规的保险代理公司有保险代理销售资格证,而且不会以低价折扣等方式引诱投保人。面对保险代理的电话时,要确定这是一家正规的保险代理公司才能下单。
    目前的保险代理公司一部分是由大企业、集团投资设立的,一部分是由原来的兼业代理机构转变而来。很多保险代理公司和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要高额的手续费。这样的机构往往以本系统业务为主,向社会业务拓展的内在动力较小,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保险中介机构,所以存在的问题也相对较多。
●保险中介监管在加强
    据了解,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256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688家,保险经纪机构318家,保险公估机构250家,分别占74%、15%和11%。
    中国保监会去年共对409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其中在弄虚作假、数据不实问题方面,共有112家次涉及此类行为。检查出的主要作假方式既包括虚假注销保单、制作阴阳单、违规批单退费、扩大赔案损失等业务数据不真实问题,也包括虚增保费、虚列佣金支出、虚增营业费用等财务数据作假行为。
    去年1月份,沈阳市场上被保监会驱逐出行业的就有6家保险中介机构。沈阳保险业内人士分析了这些机构被清退的几点原因:其中最恶劣的就是保险中介公司将保单卖给投保人后,并没有把保单交回保险公司,而是私吞了,导致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双受损;还有的保险中介的代理人,为了多签单往往比保险公司的直销人员更容易夸大保单的保障功能,误导投保人;最后就是一些中介机构的代理人擅自印制保险公司名片欺骗投保人,在出险后双向隐瞒情况,导致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也无法顺利理赔和索赔。
    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在委托保险代理机构代理业务时,应当选择内控健全、信誉良好的机构,不得委托非法的保险代理机构,也不得通过代理机构变相超范围经营业务。保险公司要在重要保险单据上采取防伪措施,同时应积极向客户提供电话、网络等方式查询和辨识保险单据真伪。
    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业务监管部一位负责人表示,消费者一旦发现违法经营保险,或者利用保险进行诈骗的,要及时向中国保监会和当地保监局报告,配合监管机关、司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协助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责任编辑: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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