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人才成发展瓶颈 27家寿险公司拒绝“保险蟑螂”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人气:292次 发布时间:2007-09-19 00:00:00    分享到:
 因频繁跳槽而被各家保险公司喻为“保险蟑螂”的保险从业人员,从今天起将被江苏27家寿险公司老总拒之门外。昨天,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27家寿险公司江苏分公司老总,一起在刚刚出炉的《江苏省人身保险公司人员同业流动自律公约》上签名,共同对“保险蟑螂”说“不”,联手规范保险人才流动市场。
  
  寿险公司发展迅猛,人才成发展瓶颈
  
  “2002年江苏寿险公司只有6家,2005年已发展到13家,到今年8月底,这个数字增加到27家,眼下还有5家正紧锣密鼓地筹备。”昨天,江苏省保监局副局长王治超在自律公约签约现场说,江苏寿险市场发展迅猛,保险人才队伍培养远远跟不上,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新公司发展的最大瓶颈。
  
  今年以来,江苏平均每个月就有一家省级新寿险公司成立,曾经一周内有两家公司开张。保险人才培训周期相对较长———普通业务员至少半年,专业人才2—4年,高管一般得8年。为节约成本,新公司往往不惜重金到老公司挖人。伴随着每一家新公司的成立,就是一系列的恶性跳槽事件。
  
  江苏友邦保险公司老总徐正庆说,这种人才无序流动产生的负面影响,已严重阻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营销人员流动要遵守“十项禁令”
  
  昨天出炉的《自律公约》规定,保险公司员工与另一家公司签约后不得诋毁原公司,不得诱导客户转保,不得唆使暗示、游说原公司人员违约转司等。一家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向另一家公司引进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连续6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10人。
  
  保险营销人员流动也要遵守十项禁令,即不得同时为两家人身险公司代理业务;不得在与原公司办妥离司手续前参与转入公司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得泄露原公司涉及客户隐私的相关资料等。各公司也不得采取恶性增员行为。27家公司出资建立违约保证金27家寿险公司将设立自律执行小组,并建立保证金制度,确定违约处理办法。签约单位被确认有违反公约行为的,自律执行小组有权从其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责任编辑:陈祺曌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