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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险让保姆穿贞操裤?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毕文章人气:375次 发布时间:2008-10-17 00:00:00    分享到:

 
    看完新闻,我感觉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有点像太平洋警察———管得太宽啦。保姆穿什么衣服,那是宪法赋予的自由,协会凭什么禁止?

    这样的行为准则分明就是侮辱性条款,是戴有色眼镜看人,先自行假定每个保姆都有可能陪床、隐性交易,然后再自以为是地觉得应该出台规定予以禁止。

    我认为,依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的逻辑,还应该明确规定:长得漂亮的不得当保姆,免得让男雇主想入非非;保姆晚上睡觉时不得脱衣服,免得让男雇主夜不能寐……凡此种种,才能维护好家政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啊。

    如果觉得还不保险,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应该制造贞操裤,高价卖给保姆,规定她们每天都穿着,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责任编辑: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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