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陆续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从去年延续至今的房地产调控也由此进入到一个关键时期。回顾此次各地出台的房价调控目标,除北京提出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外,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涨幅目标都在10%左右。
无疑,从事后的反应来看,这次地方房价调控目标难言“给力”。不仅《人民日报》4月1日发文称,确定什么样的房价控制目标,实际上体现着地方政府调控房价的诚意、决心,甚至发展路径的选择,而且,众多分析认为,这也与中央政府对房价的调控目标并不一致,而民意则直接发出对房价调控“失望”的声音。 为何此次地方房价调控目标如此不“给力”?清明假期期间,《第一财经日报》以广州、成都、济南三个城市为样本,派出记者针对各地调控目标情况继续跟踪采访,以追寻此次各地房价调控政策出台背后的原因。 随着3月31日全国城市陆续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一直处在风暴眼中的楼市调控争议,也从此前所关注的房价涨跌转向这些地方政府所出台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以及实现之后楼市调控又将何去何从。 国土资源部下属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楼市调控一定要做到善始善终,在退出时机选择上要慎重,并和中国的宏观经济均衡发展。 邹晓云并表示,房地产投机行为萎缩之际,方能考虑是否改变调控政策。对于目前一些引起社会争议的如“限购”等政策,为了遏制楼市投机,一些热点城市应坚持长远一些。 房价调控目标的继续关注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92.5%。 国家统计局统计并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70个大中城市,均已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这就意味着还有49个城市没能按期完成公布调控目标这一硬任务。按照“国八条”的要求,对未如期公布的,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中央近期如何“处置”这49个城市,值得外界关注。 此外,多数重点城市房价调控目标多与地方GDP增幅或者居民收入增幅挂钩,一度被外界称为“涨价目标”。 住建部曾在3月29日通知要求,各地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对此,邹晓云对本报记者表示,这表明中央对地方的这种做法并不满意。 而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制定房价调控目标,邹晓云认为,一方面是给自己留出余地,以便在年终考核时不会受到中央问责,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地方政府实际上不愿意房价大幅下降,进而影响当地的土地财政。 邹晓云认为,在当前的楼市调控大环境下,地方政府实现自己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不会太难,地方政府不会有太大压力。今年以来,房贷政策收紧,热点城市实行住房限购,这直接抑制了部分购房需求,市场交易已经趋于冷淡。 如果市场销售达不到预期,回款不顺,开发商的资金链自然会受到冲击,在定价问题上会更趋于谨慎。一位开发商负责人近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当前新开楼盘只能追求市场化定价,因为现在的限购政策已经直接影响到了供需双方。“低于市场价可能董事会通不过,高于市场价老百姓不同意,总归要在两者之间找一个平衡。” “即便地方不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在多重调控政策影响下,今年的房地产市场本来也不会太好。”邹晓云称。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的最新数据则显示,3月深圳全市新房成交均价19423元/平方米,环比下降5.99%,同比下跌5.04%。这是今年深圳新房成交价首次跌至每平方米2万元以下。 “达标”之后房市何去何从 如今年房价“达标”,是否意味着中国的房市调控取得了成功?目前似乎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过去两三年来,下至普通购房者,上至中央高层,在房价过高超过居民购买能力这一问题上已达成共识,即便今年重点城市房价涨幅最终不超过居民收入增幅,房价依然处于“不合理”的区间,房市矛盾仍难以解决。外界担忧,一旦政策退出,房市需求会出现强大反弹,催生房价再度上涨。 此外,中国房市的供需矛盾也并未得到真正缓解,虽然未来五年中国要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但这也只是解决了20%的住房需求,其余八成仍需进入商品房市场。 国土资源部下属机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发布最新报告即认为,现阶段中国房地产持续发展的内外部支撑因素仍然存在,部分城市出现泡沫值得关注,但发生日式“泡沫大规模破裂”的可能较小。 记者查询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发现,截至4月4日,北京市场上可售期房加上未签约现房总量已经不足93000套,去年年底,这一数据曾一度超过10万套。这意味着,北京市场上可供应的房源正在减少,开发商并未大幅推出新盘。 “楼市调控时间越长,开发商越发不敢开工,所积累的购房需求越多,供需矛盾可能会更加紧张。”第一太平戴维斯中国区执行董事刘德扬近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虽然一些购房者受到限购政策影响不能买房,但这部分需求并未消失,如果住宅市场供应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一旦政府干预政策退出,需求会出现一个反弹。 对中国房市而言,这并非一个积极的信号。 相比于全国其他一些城市较早发布楼市“限购令”,成都的房价调控目标临近截止日期时才发布。3月30日,成都市公布其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全市本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一位成都市开发商营销部门负责人介绍,清明节前,成都市房管部门召集开发商开会,要求开发商的楼盘定价后一年之内不能涨价,房价下调不能超过10%。 控制房价上下“两难” 回顾此前的成都版“限购令”,由于相对宽松的条件,使得其在发布之后成为一些城市效仿的榜样。不过,这次房产调控目标的发布,相比于榜样,成都市更愿意做一个效仿者。临近3月底截止日时,成都宣布将房价调控目标与收入指标挂钩。 据成都市政府设定的今年收入增长指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那么,2011年成都的房价调控目标便为低于12%。这与全国大多数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相似。 不过,成都全程机构总经理蒋晓冬则表示,2010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1.7%和15.1%,而房价涨幅为18.7%。成都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相比去年18.7%涨幅有所下降,与今年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 蒋晓冬用“三个符合、一个体现”来分析成都的房价调控目标。即此次调控符合国务院对房价调控政策的总体精神,符合成都2011年经济发展目标,符合全国均衡水平;作为西南地区重要城市,这一目标也体现出中国的基本水平。 成都市一位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部门负责人则表示,政府要控制一定能控制住,而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已是全面的行政调控。比如,在年底前多推郊区房,高价房不让备案或推到明年,这都是行政手段,而不是市场自身因素。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对于房价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要完成中央下达的调控任务,否则将被问责,另一方面又担心房价下降带来的利益损失。据介绍,成都市房管部门清明节前召集开发商,要求房子定价后一年内不能上调,但是房价下调不能超过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