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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消费网讯 为巩固和检验2016年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集中整治成果,排查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两节"药品质量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何振明于日前带领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和GSP检查员一行,先后深入漳州、泉州、莆田、厦门、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福州等九地市,开展药品流通监管和药品经营企业调研督查工作。召开监管工作调研座谈会9场次,调研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1家。调研督查期间,何振明副巡视员还看望各地各部门和一线工作的同志,并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 调研督查组采取座谈研讨、交流互动、个别访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各地2016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和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对福建省太平洋药品经营有限公司、福建华药医药有限公司、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福建辅仁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被收回药品GSP证书已还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漳州市毅闽实业有限公司、聚善堂(福建)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厦门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福建全祥医药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同仁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九仁堂医药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了药品GSP现场检查,与泉州市东大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莆田同春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怀德居医药(厦门)有限公司、福建省华成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三明同春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市康乐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南平有限公司、宁德鹭燕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进行了调研座谈,听取企业情况介绍、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以及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何振明副巡视员对各地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大家的辛勤劳动和努力工作表示感谢!要求各级各部门本着对药品安全监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努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要认清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要转变观念,辩证思维,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药品流通领域面临的复杂形势;要克服消极等待思想,积极作为,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工作需要,增强做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二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重点学习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对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化管理的新标准、新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业务水平;要督促企业强化法规规章学习,尤其是中层以上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并以适当的方式,对企业培训教育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不断增强企业自身建设和自我管理水平。三要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对企业严格督查、严格管理的同时,积极做好对企业的需求服务和支持帮扶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在药品经营方面和行业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健康、持续、良性发展。四要抓好"两节"药品安全工作。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关于做好"两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坚持"四个最严",结合辖区实际,加强"两节"期间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通过督查,推动企业规范管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确保百姓用药安全。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缺陷项目,各地要督促和指导企业限期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要做好2016年药品经营违法违规案件的收尾工作,对个别问题不能久拖不决,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尽快处理。 在检查和调研药品批发企业时,何振明副巡视员深入企业经营现场,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关切企业的发展和困难。在与企业负责人座谈时,何振明副巡视员强调指出,企业要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对照《总局关于严厉查处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等26家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通告》(2016年第135号)和《总局关于青海瑞达药业有限公司等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结果的通告》(2016年第164号)的情形和要求,自查自纠"通告"中的问题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好企业管理各项制度,抓好高风险品种、关键环节、重点风险问题的管控。要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同时,注重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做好防火防灾等工作,确保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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