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2017年,杨大爷的老伴不幸罹患中风,为治好老伴的疾病,杨大爷四处求医问药,并于9月以7.2万元的价格向某保健品公司购买了一台宣称可以治疗中风的保健治疗仪,几乎耗尽家中存款。但治疗仪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却未见任何效果,甚至因听信商家所言“不用吃医院开的药”,甚至在2018年5月份出现了昏迷。杨大爷当即与商家进行交涉要求退款,但商家则对此回复“仪器已经拆封使用近一年,无法退款,而且要坚持长期使用仪器才会看到效果”,半信半疑的杨大爷未再坚持退款。 直至2020年10月,家里因那台治不了病的保健治疗仪产生了巨大矛盾,杨大爷的儿女要求必须退款,最终,70多岁的杨大爷走进了梧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希望能得到帮助。 接待杨大爷的是梧村所副所长陈宏伟同志,在了解了杨大爷的情况后,他及时联系该保健品公司的负责人,先后组织了三次现场调解。保健品公司负责人坚持认为,该款仪器有相关的合格证明,商品质量无问题,且杨大爷的老伴已经使用了三年,故无法退货退款。但消费者杨大爷老俩口因治病多年,目前生活较为拮据,且由于与儿女的矛盾,杨大爷日渐焦虑。 为了帮助杨大爷达成退款的诉求,陈宏伟同志对商家动之以情,把杨大爷目前的困难告知商家,又晓之以理,告诫商家不得向消费者夸大宣传疾病治疗功效,并建议商家可以对该产品进行折旧回收。经过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商家退还杨大爷5万元,杨大爷将仪器退还商家。杨大爷对此调解结果喜出望外,本来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没想到12315真的能急群众之所急,全力争取回了5万元,极大地缓解了他的困状。离开的时候,他紧紧地握住陈宏伟同志的手表示感谢,颤抖地敬了个标准的军礼。(陈晓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