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张轩宇)12月7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公布3则行政处罚信息,内容均是由于食品批发经营者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被要求责令改正,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12月4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厦门市煜兴行进出口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厦门市煜兴行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8日,主要从事牛羊冻品的批发业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该公司未建立电子台帐,未将批发经营的冷冻去骨牛板腱(原产地乌拉圭,批号20200602)及后胸肉(原产地法国,批号318828)两款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进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及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上传至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入市必登平台。 该公司作为食品批发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电子台帐,也未将批发经营的食品信息上传至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入市必登平台,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违法行为。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三)项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警告。 12月4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厦门市湖里区富达兴全食品经营部(董良秋)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厦门市湖里区富达兴全食品经营部成立于2020年8月11日,主要从事鸡肉、日本料理食材等冻品的批发业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该公司未建立电子台帐,未将批发经营的天妇罗蟹柳(鱼糜制品)(原产国:日本,生产日期:2020年1月16日)及天妇罗仿蟹柳(原产国:泰国,生产日期:2019年8月26日)两款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进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及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上传至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入市必登平台。 该公司作为食品批发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电子台帐,也未将批发经营的食品信息上传至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入市必登平台,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违法行为。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三)项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 12月4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厦门诚宗进出口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厦门诚宗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5日,主要从事牛羊冻品的批发业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该公司未建立电子台帐,未将批发经营的冷冻去骨牛胸腩连体(原产地阿根廷,生产日期为2019年11月23日)及胸腹肉(原产地阿根廷,生产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两款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进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及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上传至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入市必登平台。 该公司作为食品批发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电子台帐,也未将批发经营的食品信息上传至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入市必登平台,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违法行为。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三)项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