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进行股权质押管理,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按《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第三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30万元。 |
2021年2月23日,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进行股权质押管理,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按《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第三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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