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莆田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进行股权质押管理被罚款30万元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3 14:08:41    分享到:

2021年2月23日,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进行股权质押管理,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按《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第三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30万元。

QQ截图20210303140749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