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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批发食盐 南福调味商行受罚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6 08:50:11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0年9月14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市丰泽区南福调味商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属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并向丰泽区四海粮油店销售三批“燕晶”精制盐,共33箱,总货值1350元。当事人在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情况下批发经营食盐,其行为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相关规定。2020年12月14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00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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