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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食药 德良堂受罚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6 08:49:46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2020年5月21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德良堂药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在对外营业,现场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药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2020年7月3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当事人涉案食品药品,并处罚款1550000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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