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河豚当是时,贵不数鱼虾。斯味曾不比,中藏祸无涯。”河豚,学术名河鲀,外表呆萌,口感鲜美,却十分危险,江湖号称“绝命毒师”。今年广东省卫生健康委通报了2月全省3起较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其中2人系因河豚中毒而死亡。 然而,最近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某线上超市平台竟公然叫卖“河豚”!要知道,鲜活河豚体内含有剧毒毒素,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我国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截止目前海沧区已查处4起从事加工制作河豚案件。 为了帮大家探明真相,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该平台调查,一探究竟。 在超市的冰柜里,执法人员找到了这款预包装速冻河豚鱼并现场通过入市必登系统查验了产品的检测证书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发现这是一款来自江苏中洋生态鱼类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制作的河豚鱼,鱼源基地江苏省海安总部基地,基地备案号为AW-YYJD-001。原来早在2016年为了规范养殖河豚加工经营活动,促进河豚鱼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防控河豚中毒事故,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了一份《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决定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养殖河豚加工企业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加工售卖河豚:1.应当有经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2.具有河豚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豚品种的能力,熟练掌握河豚安全加工技术;3.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根据文件规定养殖河豚加工企业应当按照河豚加工技术要求去除有毒部位和河鲀毒素,河豚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带骨)经检验合格后附检验合格证就可出厂。而该超市销售的预包装河豚鱼就是在备案基地生产加工制作并经过检验的河豚鱼产品。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家并没有放开餐饮环节加工制作鲜活河豚的禁令,如果市民朋友想食用放心无毒的河豚鱼,请一定要购买有备案基地和合法企业加工生产的经过检验的无毒河豚。预包装河豚鱼可炖汤可红烧可椒盐可水煮,吃法多多,欢迎市民朋友们自行解锁。 考虑到清明时节正是河豚鱼肉质鲜美的时候,沿海居民又喜欢鲜活海鲜,很多消费者为大快朵颐,还是会勇敢尝“鲜”。为了保障广大市民餐桌上的安全,近期,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又马不停蹄地组织开展了辖区鲜活河豚专项检查。对辖区内3家大型农贸市场,26家餐饮店大排档,4家大型商超在售和待加工区域的鱼类品种进行检查,要求水产品销售者和餐饮单位切实履行进货查验要求,索取相应产地证明和购物凭证,禁止违规售卖和加工河鲀鱼。目前尚未检查未发现各大市场、餐饮、商超存在销售鲜活河豚的情况。 请牢记,千万不要吃野生河豚!一旦发现市场餐饮企业违规销售制作河豚鱼,记得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肖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