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2226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2207批次,不合格19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4批次 (一)延平区花花快餐店的红烧猪脚(加工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合格; (二)福州市仓山区赏悦餐饮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三)福州市仓山区赏悦餐饮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四)福州仓山百如心餐饮有限公司的方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糕点不合格4批次 (一)标称泉州市威威猫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4月2日生产的三明治蛋糕(卡仕达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涵江区惠民量贩购物广场(梧塘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经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二)标称福建富臣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2日生产的紫米夹心吐司面包,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荔城区鲜品生活超市; (三)标称龙岩市新罗区佳惠食品厂2021年6月2日生产的板栗味馅饼,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明珠贸易有限公司; (四)标称龙岩市酸柠檬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28日生产的金唱片,标签不合格。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省上杭县卤来福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22日生产的泡鸭爪,标签不合格。 酒类不合格4批次 (一)标称广东省紫金县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4月2日生产的客家黄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华润万家商业科技(福州)有限公司; (二)标称绍兴市圣御山酒业有限公司2021年2月24日生产的绍兴黄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区万安福客隆超市; (三)标称安徽省福老酒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5月8日生产的加饭酒(黄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龙岩翰林苑店; (四)标称漳州巴戟天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6月3日生产的和溪米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海市海澄福满门超市。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一)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连城北大店销售的国产香蕉(购进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吡虫啉不合格; (二)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列东店销售的来自三明市食品集团市区牲畜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的惠添牛肉(牛腿肉)(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克伦特罗不合格。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临朐县玉林食品厂2021年4月10日生产的桑葚山楂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南安市柳城来福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速冻食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连江县老家记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1日生产的马蹄酥肉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云集便利店。 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广东叶下桃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23日生产的英式麦丽素(巧克力味)(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富禾购生鲜超市。 饮料不合格1批次 标称中山市绿健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1年4月12日生产的山竹果汁饮料,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鼎市点头荣华便利店。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硝酸盐是一种具有护色和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可抑制肉毒杆菌的生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类中亚硝酸盐的残留量不得超过30mg/kg。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 第10号)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此次检出亚硝酸盐产品的单位属于餐饮服务单位,其食品检出亚硝酸盐说明存在违规使用的可能性;也可能是购进原料不合格,由不合格原料带入导致产品不合格。 (二)山梨酸及其钾盐 山梨酸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在蜜饯凉果、饮料类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桑葚山楂条”包装标签标示为“不加防腐”;“山竹果汁饮料”包装标签标示为“不添加防腐剂”。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二、质量指标问题 (一)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其超标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食用过氧化值超标食品,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二)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还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同一批次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四、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吡虫啉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二)克伦特罗 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对动物有明显的促进生长、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及提高瘦肉率的效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中规定,β-兴奋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克伦特罗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中毒,诱发心律失常,出现心悸、头晕、乏力等症状,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铅(以Pb计)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中铅的最高限量值为0.5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导致。 六、其他污染问题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