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4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102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992批次,不合格29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20批次 (一)南平市建阳区辣东辣西餐厅的圆形菜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二)新罗区福哇餐厅的水果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三)新罗区福哇餐厅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四)新罗区赏味餐饮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五)漳州市龙文区臻尚美牛排馆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大肠菌群不合格; (六)福州市马尾区十三厢餐厅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七)福州市马尾区十三厢餐厅的塑料杯(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 (八)漳州市芗城区柠枝亭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九)福州市马尾区骚哥餐厅的黑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十)福州市马尾区骚哥餐厅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十一)福州市马尾区桥亭小镇餐饮店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 (十二)福州市马尾区桥亭小镇餐饮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 (十三)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蜀千家火锅店的熟食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十四)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蜀千家火锅店的饮料杯(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十五)福州市长乐区吴航桥亭活鱼小镇餐馆的白色圆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 (十六)德化县李成雨馒头店的白馒头(加工日期为2021年9月11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 (十七)德化县李成雨馒头店的红糖馒头(加工日期为2021年9月11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 (十八)福州市晋安区郝云包子店的红糖开花馒头(加工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 (十九)福州市晋安区佳佳铭餐饮店的餐具(杯子+勺子+碟子+碗+盘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 (二十)厦门市集美区罗记黄鹤楼餐饮店的三角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 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福派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7日生产的肉松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分店。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厦门益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 (一)华安县天德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明虾(海水)(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 (二)泉州德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明虾(活)(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 (三)福建大鲸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公正蟹(活)(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镉(以Cd计)不合格; (四)南平八闽篮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鸡全翅(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 (五)宁德鑫永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氟虫腈不合格; (六)厦门市集美区兴福旺家百货店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 (七)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列东店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毒死蜱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发酵面制品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糖精钠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三、质量指标问题 (一)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其超标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食用过氧化值超标食品,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二)挥发性盐基氮 挥发性盐基氮是指食品水浸液在碱性条件下能与水蒸气一起蒸馏出来的总氮量,即在此条件下能形成氨的含氮物。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的指示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坏的越多,营养价值等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规定,挥发性盐基氮在鲜(冻)畜、禽产品中的限量值为15mg/100g。 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宰杀后上市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受细菌污染或售卖时间较长,导致肉质不新鲜。长期食用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因食品腐败变质造成反胃、腹泻甚至更严重的健康危害。 四、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 (二)氟虫腈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三)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淡水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四)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叶菜类蔬菜(芹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六、其他污染问题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