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1年度十佳消费维权网点、十佳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十佳消费维权人物的通报 (厦消保委〔2022〕4号) 各区消保委、各相关单位: 2021年以来,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以消费者放心满意为重点,对标先进城市,着眼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涌现出一批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动员和激发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消费维权事业,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厦门市消费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等10家单位为厦门市2021年度十佳消费维权网点,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厦门市2021年度十佳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局陈娜容等10人为厦门市2021年度十佳消费维权人物。 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各相关部门、各经营主体、各消费维权网点和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诚信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监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为我市营造诚信、公平、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十佳消费维权网点: 国网福建省电力厦门供电公司 华强方特(厦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厦门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厦门元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吉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湖里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 厦门永辉民生超市禹州店、 宝象红星美凯龙(厦门)全球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十佳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 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 厦门鸿天创视科技有限公司、 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红星美凯龙厦门湖里分公司、 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新阳店、 厦门润泰康成商业有限公司、 厦门京东东和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十佳消费维权人物: 来自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局的陈娜容, 来自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钟劭臻, 来自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的洪晓东, 来自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黄煜川, 来自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王光强、贺慧敏,来自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柳尚云, 来自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林星乐, 来自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陈海港, 来自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郑丹妮。 祝贺以上单位和个人取得荣誉! 经过严格评选确定,2021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为: 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的“网络报名低价游被诱导巨额消费案”, 思明区人民法院提供的“违法医美广告欺诈消费者案”和“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海沧区人民法院提供的“宠物店致宠物死亡赔偿案”, 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旅游购物店商业贿赂案”, 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电动车电池自燃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案”、“餐厅未尽服务义务导致幼儿意外伤害案”、“房地产中介发布违法广告案”和“线上销售三无打印机案”,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海鲜掉包欺诈消费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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