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金融广告的常见表现形式主要有:(一)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如“本息保障”“零风险高收益”“100%收益”“稳健增值”“保本投资,稳赚不赔”等宣传语;(二)使用绝对化用语,如“最火”“最优”“最小投入,最大回报”等描述;(三)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形象进行宣传,如“央行认证”“政府机关制定”等用语;(四)表述投资收益率等重要数据时,夸大投资回报,掩盖其他费用成本;(五)虚构投资项目发售金融产品,以虚拟货币、区块链等噱头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之实。 金融消费者在接触金融广告、选择金融产品时,可通过“三多”提升自身辨别能力: 一是多问。营销宣传具体的金融产品时,金融机构应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询问公司是否具备发行金融产品和投放金融广告的资质、推销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明等方式,明确产品存在的风险和目标群体。在不确定真伪时,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咨询。 二是多想。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前,仔细思考广告中的金融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责任承担,是否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内。谨记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多学。互联网时代金融广告层出不穷,但金融的本质仍没有变化。金融消费者应通过学习和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习惯和态度,积极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