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双到位”,根据宁德市委食品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和《宁德市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要求,今年,宁德市食安办在工作中推行联合督导工作机制,牵头建立了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公安局和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以协同联动、每月督办和季度会商等形式为抓手,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高频次“贴身体检”,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并开具“问题整改处方”,为一线“治已病,防未病”,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全域食品安全水平。 做法一:在督导思路上想新招、闯新路 一是督导方式更真。紧紧围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这一重大任务,由市食安办组织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实施,访前制定工作方案,坚持“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要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综合运用暗查、走访、系统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暗访情况真实、准确,每月一督办,暗访力度空前。二是督导对象更广。督导对象不仅局限于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更将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以及其他需要督导的对象纳入其中。三是督导内容更全。督导内容涉及各级政府落实上级部署情况、监管对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管部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基层组织机构建设情况、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内容,督促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与“红线”。 做法二:在督导过程中求实效、出实招 推行“督导任务清单制”,紧盯节点,压茬作战。督导前,联合督导组对督查内容逐项细化分解,形成督导清单,明确人员分工,确保责任压实到个人;督导中,坚持查问题和查责任落实相结合,严格按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逐一过筛,确认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开展是否按任务节点,高效推进、按时完成;督导后,各组将督查情况特别是存在问题及时、准确反馈至市食安办,市食安办以通报形式将问题点对点交办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目前,已集中开展了包括我市主产的大黄鱼、海参、食用菌、茶叶等质量安全监管和河豚鱼、织纹螺、野生蘑菇等有毒有害品种生产经营情况实地暗访检查8轮次,食品安全“排风险、除隐患”百日行动督导2轮次,督导乡镇(街道) 38个次,检查农业种养植业企业35家、水产养殖企业21家、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2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70家,列出了“亮点清单”、“问题清单”,发现问题102个,向各县(市、区)食安委下发《食品安全督办通知书》8份,情况通报1份,收到问题整改措施102条,问题整改率100%。 做法三:在督导落实上下真功、动真格 对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等,紧抓不放,跟踪问效,直至落实。针对监管对象存在的一般问题,现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较大问题,直接督办,研究解决办法,举一反三,属违法行为的,交属地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同时,市食安办适时组织督导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有关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切实增强督导实效,确保全市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真正落实落地。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强化食品安全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下一步,市食安办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紧围绕“不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以更细措施、更实工作、更严作风,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走深走实,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扎实的保障。(通讯员:兰宇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