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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来源:泉州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4 14:45:58    分享到:

12月17日-20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晋江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组织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集中口审,公开审理系列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10月中旬,某企业向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请求及相关证据材料,称辖区内4家企业涉嫌实施侵犯专利权人实用新型专利的行为,请求依法作出行政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组成合议组并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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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合议组严格按照口头审理程序,审阅了请求人提交的全部案件材料,认真听取请求人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事项、理由及有关事实,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质证,对有关实用新型专利与涉案产品进行了对比分析,对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合议组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合议组后期将根据调查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行政裁决,出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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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口头审理,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通过召集案件相关当事人进行事实核实、质证认证和辩论等,有效查明案件事实,确定被控产品、技术等是否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一项重要的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程序。近年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建设,以申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为抓手,探索专利行政裁决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处置制度。建设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的行政裁决工作体系,在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晋江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德化县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设立专业的行政裁决审理庭、纠纷调解室,用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口头审理。2024年以来,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776件,举办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实战演练”培训10期,推行市县两级专利纠纷联动处理,整体办案时限较法定期限缩短50%,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创新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码赋能。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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