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豆制品、调味品、酒类、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共抽检145批次,其中合格140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一、闽侯县荆溪汇民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的土豆(2025-03-12),毒死蜱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2mg/kg,检验结果0.032mg/kg; 二、福州市福购多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的线茄(2025-03-17),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17mg/kg; 三、连江县潘渡乡陈三缘超市的木瓜(2025-03-17),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1mg/kg,检验结果0.024mg/kg;噻虫嗪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1mg/kg,检验结果0.036mg/kg;乙酰甲胺磷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2mg/kg,检验结果0.10mg/kg; 四、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营养食堂)的螺丝椒(辣椒)(2025-04-16),呋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5mg/kg,检验结果0.77mg/kg; 五、闽侯县青口枫晚亭餐饮店的汤碗(2025-05-13),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检出。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二、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番木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三、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在番木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四、乙酰甲胺磷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性的有机磷类杀虫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乙酰甲胺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乙酰甲胺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酰甲胺磷在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五、呋虫胺 呋虫胺,内吸性杀虫剂,具有层间传导特性、胃毒和触杀作用,容易被植物吸收,进而广泛分布。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呋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呋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呋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甜椒、黄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 六、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大肠菌群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50平方厘米。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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