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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绒服异地送洗丢失 消委会介入促和解

来源:福建省消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25 16:09:10    分享到:

2025年上半年,福建省消委会围绕消费咨询投诉热点,梳理出上半年我省消协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5个,涵盖虚假宣传、预付式消费、宠物诊疗、承诺不兑现等民生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剖析套路来警示经营者要恪守法律红线、诚信经营,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要提升风险识别能力、理性维权,更呼吁社会各方协同发力,共同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消费生态。

案例五:

羽绒服异地送洗丢失 消委会介入促和解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消费者王女士将一件3年前购买的价值5000元的品牌羽绒服送至建瓯市某干洗店清洗。因自身技术限制,该干洗店未告知并征得王女士同意,擅自将羽绒服转委托寄送至外地干洗店,导致衣物在运输中丢失。王女士要求按原价5000元赔偿,干洗店不同意,双方协商未果,王女士遂向建瓯市消委会投诉。经调查,干洗店确存在擅自转委托及保管不力问题。在调解过程中,综合考虑羽绒服的折旧情况及价值减损,干洗店最终同意赔偿王女士2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消协意见】

干洗店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转委托且未尽保管义务,构成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确定赔偿金额时,应综合考量衣物折旧及使用价值减损,兼顾公平原则与过错责任划分,确保结果公正合理。

【维权指引】

消费者送洗贵重衣物时,应主动告知洗衣店需按特定方式清洗,以确保清洗效果。洗衣店收衣时,应仔细检查衣物状况,与消费者确认衣物的新旧、破损情况及洗涤方式,并做好记录留存,以防纠纷。对于贵重衣物,消费者可选择保价清洗,提前明确争议后的赔偿方案。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第九百二十三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第十一条,《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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