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持续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做好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排查风险隐患 各地各校要督促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等在开学前对食材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严格核查库存食材(尤其是暑期留存的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完整性。清理过期、变质、标签不全的食品及原料,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材。 全面检查食堂冷藏冷冻、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长期停用的设备需彻底清洁消毒后再启用,消毒记录应完整留存。检查风幕机、防蝇帘、挡鼠板等“三防”设施是否完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对后厨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洗,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 规范操作流程 各地要督促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等指派专人负责进货查验,完善查验流程,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确保货、票、码相符,原材料感官性状无异常。 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严禁超负荷供餐,落实烧熟煮透、生熟分开、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每餐次留样等要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注意加工环境的卫生条件,每天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持操作间地面、墙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排水系统,防止污水积聚和异味产生。 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要求。 要在秋季开学前全覆盖开展中小学(含中职,下同)校长(园长)、食堂从业人员专题培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加强食安教育 根据在校师生需求,科学合理设置菜单,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按需用餐,践行“光盘行动”理念,形成“文明用餐、节约用餐”的新风尚。在外用餐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购买食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完整,不买、不吃"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养成低油低盐低糖、绿色健康的饮食习惯。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加强食品安全自查,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原料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销售、加工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食品安全要求,确保食品安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三无”、假冒伪劣、槟榔、蜡瓶糖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请各学校、校外供餐单位、承包经营企业、大宗食材供应商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高度重视,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共同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