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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个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地方标准获批发布

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02:32:57

近日,由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2282-2025《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获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该标准是我省在化妆品流通质量管理领域出台的首个地方标准,标志着福建省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迈入规范化、标准化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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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2282-2025《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立足“强化合规经营”根基,聚焦“践行诚信理念”内核,延伸“参与社会共治”路径,系统构建了清晰完备的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化妆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要求进行了全面细化,明确了化妆品销售使用单位的分类,并围绕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人员配置及场所条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相关单位在产品流通环节落实质量管理提供了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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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不仅为化妆品销售使用单位提供了统一、规范的质量管理依据,也为基层监管工作提供了可操作、可落地的监管工具,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同时,标准的出台也顺应了化妆品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安全的化妆品市场环境。

近年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风险管控、案件查办、社会共治”的工作主线,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强化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通过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染发类产品、网络销售、“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等多个专项治理,查处多起生产销售大案要案,相关案件获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在风险防控方面,组织调研组深入儿童化妆品店、化妆品批发单位等开展实地调研,创新运用“看、听、查、议”工作方法,形成高质量监管调研报告并获得省药监局表扬。此外,创新实施“1235”工作法,指导建成38家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涵盖全省首条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街区和儿童化妆品规范经营连锁门店,为《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的制定奠定了扎实的实践基础。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下一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探索“系统培训与评估、行业自律、示范引领”三位一体的标准实践路径,加大宣贯力度,推动标准从文本走向实践,促进行业自觉遵守、规范经营。通过构建“企业主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持续夯实化妆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美丽消费”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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