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三明国寿以案说险:既往病史莫隐瞒,避免理赔埋隐患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5-11-04 18:12:35

【案例简述】

客户陈女士投保了一份重疾险,投保时,健康告知问卷里明确询问:“是否曾患有冠心病、心肌病等心血管疾病?”陈女士心里一紧,她两年前因胸闷不适去医院检查,被诊断出有轻微冠心病,之后一直遵医嘱服药控制。但她害怕如实告知后,保险公司会提高保费甚至拒保,便心存侥幸,在问卷上勾选了“无上述疾病”。投保后的第二年,陈女士在一次劳累后突发严重心绞痛,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是冠心病引发了心肌梗死,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治疗。这次住院不仅让陈女士承受了巨大的身体痛苦,还带来了高额的医疗费用。出院后,陈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疾理赔。保险公司调取她的病历、购药记录等资料,发现她投保前就已确诊冠心病且持续用药。据此,保险公司判定陈女士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做出拒绝赔付的决定。陈女士得知结果后,懊悔不已。

【风险提示】

1.未如实告知影响保障权益。故意隐瞒病史,不仅在理赔时可能遭拒,还会破坏保险的公平原则。即便短期内成功投保,后续若因隐瞒的疾病出险,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前期缴纳的保费也打了水漂,无法切实保障自身健康风险。

2. 隐瞒病史致理赔被拒。在投保重疾险时,健康告知环节至关重要。若为避免保费增加或拒保而隐瞒已患疾病,如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一旦出险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发现隐瞒情况,会判定为故意未如实告知,进而拒绝赔付并解除合同,让保障落空,损失巨大。

3. 诚信投保避免后续纠纷。保险合同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隐瞒病史投保,看似暂时规避了一些问题,实则为后续埋下隐患。诚信投保,如实告知健康情况,才能确保在需要时顺利获得保险保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人寿寿险三明分公司/江佳雯)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