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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6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暨2025年度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18:24:13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6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暨2025年度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查处某健康保健服务中心发布违法广告案

根据举报线索,2025年7月15日,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某健康保健服务中心通过“芯脑乐微晶颗粒”“北冬虫草粉”等产品对相关疾病具有治疗功效的案例向在场的40多位老年人宣传、推销产品。上述治疗案例系由当事人自行编辑及网上抄录而成,无法证实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查处某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停车费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5年4月22日,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齐云停车场于2025年4月4日至4月6日未按政府指导价计时收取停车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查处某食品商行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案

根据举报线索,2025年9月12日,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食品商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小主无湿轻胶囊”产品。上述产品与举报人所售卖的小主无湿轻产品外观相同,但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使用证明材料及供应商的资质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十四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查处某理发店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5年1月14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理发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活动海报含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相关格式条款。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  规定。2026年1月24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查处某美容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根据举报线索,2025年4月11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美容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其抖音商城对“面部排毒”产品宣传“适合所有肤质”,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其经营的抖音商城消除影响,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

查处某小吃店涉嫌违法收取餐位费案

根据举报线索,2025年3月1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某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扫码当事人的“点餐二维码”标识,进入点餐页面显示“餐位费”每人3元,为必点选项,无法选择取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七

查处某海鲜店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以及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案

2025年7月14日,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海鲜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无法提供有效的检定合格证明材料,也无法提供其供货商信息及进购票据。根据惠安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的《检定结果通知书》显示,涉案电子计价秤置零准确度及除皮准确度、称重、除皮后的称重、重复性、偏载、鉴别阀等项目均不合格,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未对检定结果提出异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规定。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八

查处某信息咨询服务部合同违法案

2024年1月,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某信息咨询服务部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经营活动,其事先拟定的《接受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书》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协议书部分格式条款内容包含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约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2025年3月25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九

查处某日用品店销售侵犯“小糊涂仙”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根据举报线索,2025年4月16日,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日用品店的仓库存放待售的标示“小糊涂仙酒”的浓香型白酒共21箱,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该白酒的供货商资质证明、购进单据等购销台账资料。经小糊涂仙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鉴定,涉案白酒属于侵犯“小糊涂仙”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2025年5月23日,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

查处方某侵害老年人权益违法经营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5年6月11日,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方某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以赠送礼品为噱头专门吸引老年人参与活动,并正面向老年人宣传推销净水器。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对推销的净水器标注虚假原价并以折价方式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2025年11月3日,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

查处某医院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和虚构原价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4年5月27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4年3月22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阳春三月,关爱女性健康”的文章,文章含有介绍医疗技术、卫生技术人员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上述文章中含有“弘润体检中心‘弘润情’系列体检套餐”,查询医院系统后台发现套餐价格与上述套餐标注原价不一致。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2025年6月18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

查处方某侵害老年人权益违法经营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5年6月11日,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方某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以赠送礼品为噱头专门吸引老年人参与活动,并正面向老年人宣传推销净水器。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对推销的净水器标注虚假原价并以折价方式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2025年11月3日,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十一

查处某医院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和虚构原价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5年6月11日,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方某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以赠送礼品为噱头专门吸引老年人参与活动,并正面向老年人宣传推销净水器。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对推销的净水器标注虚假原价并以折价方式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2025年11月3日,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

查处某文体商行销售盲盒类卡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5年5月27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文体商行所销售“三丽鸥集换式收藏卡、蜡笔小新经典版卡牌、文豪野犬卡牌”等盲盒类产品,商品外包装及经营现场均未公示抽取规则、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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