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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泉州市纪念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在鲤城区万达广场举办。活动以“提升消费品质 共享‘世遗’之美”为主题,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鲤城区消费者委员会、鲤城区浮桥街道办事处承办。 活动现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淘宝闪购、京东外卖、美团外卖三大平台签订政企合作协议,网络餐饮外卖平台代表、入网餐饮经营者代表承诺,并向三大平台的外卖小哥代表颁发食品安全监督员聘书,“古城文旅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工作站”与“古城消费维权服务站”授牌,发布“五心”放心消费标识IP,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房地产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部分企业、星级诚信商家等参与活动。市场监管、司法、交通运输、文旅、卫健、邮政、盐务以及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泉州税务等单位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养生知识、营养健康、志愿服务等互动宣传活动,以及“泉诚故事会”、真假商品鉴别、食品安全快检、手机变砝码、中医消费维权问答等“要鲤放心,提升消费品质之旅”系列现场互动活动。 2025年,泉州市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深入开展 “放心消费在福建”三年行动,以实际行动守护“世遗之城 美食之都”国际荣誉。推动文旅经济强劲发展,“宠客执法”模式入选2025年《中国3·15年度报告》全国消费维权地方创新做法,在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文旅经济发展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全省首创“网络订房价格大数据监测平台”,推行诚信公约和“白名单+黑名单”信用管理,规范住宿、餐饮、簪花旅拍等行业秩序,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行为。推动恶意职业索赔应对工作部门协同配合被列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优化消费环境”试点项目,打造文旅消费环境综合治理的“泉州西街模式”在全省“放心消费在福建”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推动高标准“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着力打造可复制的示范站点,全市已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点264个,完善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98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982家(平台备案827家),其中,放心直播间承诺单位14家,食品安全承诺单位311家。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新开展“平台合规体检”,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积极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推动29家企业参与“3·15金秋购物节”,惠及消费群体约22万人,活动商品产生社会经济效益629.55万元。 2026年,泉州市将聚焦“提升消费品质 ”消费维权年主题,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福建”行动,全面推广“泉州西街”省级放心消费样板工作经验,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消费环境持续提升;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紧扣广大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顺应消费品质提升趋势,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坚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抓手,强化跨部门消费维权协同发力,建立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投诉联调、线索移送、联合发布等常态化机制,推动构建法治保障、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多元共治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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