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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在2026年福建省“合规电商促放心 品质主播助消费”——八闽好物互联网营销大赛闭幕式上,福建省地方标准《直播电商营销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将于2027年1月16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以标准化手段凝练固化直播电商合规治理实践经验、靶向破解行业痛点的重要制度成果,标志着全省直播电商营销管理迈入“标准引领”新阶段。 《规范》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并归口,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人才开发中心等单位起草,适用于直播电商营销活动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标准框架覆盖营销主体管理、营销过程管理、商品与服务管理、福建特色产品直播营销管理、服务保障、监督与改进等板块,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四类主体一并纳入规范范畴,并对选品、策划预告、开播展示、促销互动、交易支付、发货物流、售后服务等环节逐项提出管理要求,构建了覆盖全流程的直播电商营销管理指导框架。 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规范》对直播信息留存、商品真实展示、价格标示及售后保障作出明确约束。同时,还对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提出专门要求,全面强化直播电商营销全流程的可追溯、可监督。 与一般性直播电商规范相比,《规范》的鲜明特色在于把“福建特色”写进标准,专设“福建特色产品直播营销管理”一章,对地理标志产品、福建老字号产品、福农优品三类产品提出差异化合规要求。重点规范资质核验、产地与等级表述、品牌授权公示、检测认证材料公示及生鲜产品售后赔付等事项。《规范》以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形式,明确“应当怎么做”与“不得怎么做”,为全省直播电商平台、企业提供精准化合规指导,筑牢“八闽好物”品牌信誉的制度防线,实现有标准可依、有底线可守。 当前,直播电商已迈入合规为基、数智驱动、产业为本、品质制胜的发展新阶段。从一项标准的制度定型,到一套治理机制的长效运行,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推动“合规”从外部监管约束,转化为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规范》的落地实施,将为“放心消费在福建”夯实制度规则根基,也将引导直播电商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探索形成独具福建特色的行业发展路径。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