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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等 商标被查处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0-10-10 07:05:29

  福建新消费|福建消费网讯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立案查处福州市首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案。经查,当事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恶意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共计8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规定,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罚款6500元。


  “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等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也是中国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明确规定将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以及其他疫情相关标志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违背社会道德和人类良知,应予以管控打击。


  为此,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专项行动,防止出现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现象,并已立案查处福州市首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案,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此外,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还采取“动态式”预防,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商标代理机构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督和新《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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