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厦门同安开展功能饮料“混搭”销售专项整治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陈重捷 发布时间:2020-10-26 15:58:35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功能饮料深受市场欢迎,越来越多的超市、小卖部都会售卖,功能饮料属于保健品,但商家却经常把它们和普通饮料、酒水混放销售,使消费者误以为功能饮料是普通食品,而忽视了它的保健功效。为规范功能饮料等保健食品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厦门市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组织人员,开展功能饮料“混搭”销售专项整治。

QQ截图20201026155724

QQ截图20201026155741

  全面摸排,打好基础


  以中队为单位,对辖区商超、食杂店、餐饮店、学校及其周边小卖部等重点场所开展摸排,目前共排查360家。检查发现,大型商超在采购功能饮料时,大多都能按规定索取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但大部分小食杂店、餐饮店销售保健食品时仍处于“混搭”的状态。

  强化监管,督促整改


  要求商家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的进货查验制度,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产品注册证书,核对所载明内容与产品标签标注内容是否一致,并留存注册证书复印件。对检查发现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功能饮料等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等行为,要求商家积极配合整改,目前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


  广泛宣传,规范引导


  通过微信群发并结合日常检查,分别向食品经营户和学生、家长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统一印制保健食品专区专柜标识牌和“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宣传标语共3000份,指导食品经营户设置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将这些产品放置在货架顶层,减少孩童选购几率。同时,借助教育局、学校的力量,教育学生特别是低龄孩童少喝最好不喝功能饮料。


  科普——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强调具有特定保健功能,而普通食品强调提供营养成分;


  ●保健食品具有规定的食用量,而普通食品一般没有服用量的要求;


  ●保健食品根据其保健功能的不同,具有特定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而普通食品一般不进行区分;


  ●保健食品的食品包装上,标注了“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


  温馨提醒:


  对于一个健康的成年人来说,平时不要经常喝功能饮料,特殊时期每天最多喝一瓶,如有不适应该尽快就医,避免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16周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如果喝功能饮料,过量补充营养素,反而会使孩子身体调节紊乱。


  同理,孕妇、哺乳期妇女再加上对咖啡因敏感的人也尽量不要饮用。


  在一些娱乐场所,流行拿酒和功能饮料来调配鸡尾酒,这样做能获得更好的口感,但其实这种做法不值得提倡。酒精也有兴奋作用,和功能饮料一起喝入身体,共同作用,更容易引起不适症状。


  (陈重捷)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