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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支机构却未报告 厦门建发保险被罚6千元

来源:福建银保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7 21:50:21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近日,福建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20号),厦门建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设立分支机构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七十条,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于2021年4月21日对厦门建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对当事人吴嵩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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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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