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先后下发相关文件,加大监督检查、抽检监测、专项治理力度。压实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规范管理,建立实施场内自查、抽样检验、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工作;严禁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以及来源不明的肉品。 推进“一品一码”追溯工作。采取逢检必查、跟踪督查、强化考评、加强通报等措施,持续推进三明市“一品一码”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运用;组织欣创摩尔公司技术人员开展线上培训、实时答疑;泰宁、沙县局紧抓县域食品批发企业的关键环节,泰宁县局研发“泰传智源”进销存软件、沙县积极探索管家婆软件与省平台对接,切实减轻当地食品批发企业二次录入的工作量。2020年底注册使用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农贸市场、场外配送经营者、种养户共2435家,累计录入进货总批次793.9万批,有凭证批次总量422.8万批。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抽检、监测、检查,发现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严重超标和检出违禁物,特别是涉及行业性问题,可能涉嫌犯罪的,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发挥双方优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255个次,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数量15443户次,抽检监测食用农产品2812批次,不合格(问题)30批次,查处违法案件24起。 发挥放心店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指导超市开展自我承诺活动,同时结合专项行动及日常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开展自我承诺的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研究解决,确保收到实际效果。目前全市共有18家超市参与“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并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通过示范超市的食品安全自查、自我承诺等有效措施,引导和推动我市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让消费者明白购买,放心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