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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考试“不过包退”,申请退款遭遇推脱

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5 04:00:02    分享到: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心,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今日起分批公布2022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希望引起更多消费者的重视和关注,广泛宣传健康科学消费理念,倡导安全文明消费行为,不断扩大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案例一、培训考试“不过包退”,申请退款遭遇推脱

一、案情简介

2022年2月28日,家住漳州市龙海区的颜女士与某培训机构签订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不过包退”协议,培训费为17800元。双方约定:如果当年未能通过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的笔试环节,则乙方(颜女士)可在报考职位及调剂、递补、补录职位的面试名单均公布后与甲方(培训机构)办理退费手续,退回费用12000元。

随后,颜女士参加课程培训,但未通过当年的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笔试,而培训机构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使得颜女士十分发愁。因此颜女士于2022年8月6日向漳州市龙海区12315投诉,要求机构退还12000元。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漳州市龙海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查,颜女士与培训机构有签署培训协议,协议中有设定退费约定。根据协议,学员只要按照要求参加笔试,没有放弃参加的行为,如果考试未通过,则培训机构应如数退还学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颜女士的投诉事实明确,且有协议为证,培训机构应向颜女士退还12000元培训费。

工作人员依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同意退款,给消费者颜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案例评析

现今社会上各式各样培训机构越来越多,机构为吸引学员报班的各种宣传手段也是层出不穷,“不过包退”就是其中一种形式。本案中,培训机构就是采用这种形式,向学员承诺在未达到考试目标的情况下,可以退还部分培训费用,学员基于培训机构的承诺签订了相应的协议。在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时,培训机构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退款义务。在培训机构不履行退款义务时,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学员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退款义务。故颜女士的退款请求,符合合同约定,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漳州市龙海区消委会提醒,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活动,要遵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与学员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消费者也要保留好相关的付款凭证和合同协议,以便在机构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进行维权追偿。

来源:龙海区消委会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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