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关于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7 02:10:53    分享到:

关于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

全省各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及消费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促消费、惠民生政策,进一步规范开展我省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防范打击各类骗补套补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确保财政补贴资金规范使用,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遵规守法,不得套补骗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下文简称“参与商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树立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合法交易意识。不得虚假空刷套补、提价返款套补、恶意串通骗补等行为;不得以“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手段套取补贴;不得虚开发票,不得转让、转借发票。

二、确保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违反售后规定。参与商家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销售产品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相应国家质量标准,严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者信息等的“三无”产品。参与活动的商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对消费者置换的新品,须依法履行“三包”承诺,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对应报废的旧品应依法依规报废处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场。

三、诚实守信,不得价格欺诈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参与商家要按规定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明码标价工作,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通过“先涨价后补贴”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加强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及违反资金补贴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加大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商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充分发挥引领监督作用,积极倡导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参与商家和消费者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纠正不规范的行为,自觉接受监督。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当地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热线进行反映举报。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