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重疾险,但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健康状况,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拒绝支付保险金。陈某在投保单的健康告知中,对最近是否有身体不适、是否服药、是否存在需施行手术的疾病等问题回答均为“否”,而实际上她已发现肺部结节并准备手术。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损失已交保费。 风险提示: 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应全面、真实地填写所有可能影响承保决策的信息,否则不仅可能导致理赔失败,还可能面临保险合同被解除的风险,造成保费损失。投保人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和经济情况,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 (中国人寿寿险屏南县支公司 谢树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