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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妃子笑荔枝、芒果等20批次抽检不合格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9 11:46:35    分享到:

2025年8月29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0大类食品81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794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福州市马尾区老卢餐馆的方盘(消毒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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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称福建食尚麦点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4月22日生产的港式蛋皮软蛋糕(芋泥风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清市多乐福超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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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福建省明溪三老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5月25日生产的肉脯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溪意鲜生(漳州)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明溪三老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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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称福建双皕源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3日生产的绵密云蛋糕(菠萝味),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永泰县樟城镇闽辉便利店二店。福建双皕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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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标称兴化市彬旺调味食品厂2024年11月2日生产的咖喱粉调味料,柠檬黄、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市松花春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兴化市彬旺调味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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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晋安区御品水果店销售的(精品)妃子笑荔枝(订单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漳平市黄小芬食杂店销售的芒果(购进日期为2025年7月2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仙游县鲤城栗楠小吃店销售的精选海南牛奶木瓜(订单日期为2025年6月14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南平市建阳区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妃子笑荔枝(购进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田园壹号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订单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福州市台江区鲜之丰水果店销售的A级-桂味荔枝(订单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三元店销售的冰鲜黄翅鱼(海水鱼)(购进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小斌蔬菜店销售的薄皮青椒(订单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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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延平区谢家生蔬菜店销售的生姜(订单日期为2025年6月9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柘荣县浙荣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长茄子(购进日期为2025年7月3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柘荣县浙荣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莆田市城厢区东芳蔬菜批发店销售的大茄子(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莆田市城厢区东芳蔬菜批发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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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问题

  (一)福州市晋安区马尕西木餐饮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莆田市城厢区闽蒲汇餐饮店的小白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6月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州市马尾区老卢餐馆的小圆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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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标称福建澜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3月29日生产的澜海时代猪五花(猪肉),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销售单位为福州老张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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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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