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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印发

来源: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9 12:14:03    分享到:

福州市数据管理局等15家单位关于联合印发《福州“数据要素×”三年 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贯彻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及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我局联合市直有关单位制定了《福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中共福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气象局    

2025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 

(2025—2027年) 

  为贯彻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加快推进数据开发利用,赋能福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与公平,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以引领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强化场景需求牵引,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做强做优做大数据产业,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助力数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融会贯通,数据为基。推动各领域数据汇聚,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以数据为基础,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共享协作,打破信息孤岛,促进数据全面流通。 

  需求牵引,注重实效。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挖掘典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培育数据商,繁荣数据产业生态,激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 

  创新驱动,开放共赢。鼓励创新,推动数据要素与各行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形成开放共赢的数据生态,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福州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安全为先,合规保障。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数据汇聚、流通、应用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提高数据合规性,为数据要素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

  到2027年底,数据要素市场化水平全国领先,打造5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发布30个公共数据产品,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产业生态,建成数据应用场景示范、数据要素汇聚流通、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的东南高地,全面激发数据要素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 

  二、重点行动(一)数据要素×工业制造

  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提升企业互联网应用能力和水平,推动大型企业加大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应用力度,推进纺织服装、钢铁、化工、食品等生产型企业在互联网与大数据环境下协同研发,实现精准营销、智慧物流、数据服务、供应链金融等方面的集成创新,提升设备管理、产品检测等智能化水平,实现全流程动态优化和精准决策。强化工业互联网共性赋能平台应用。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福州)建设水平,加强解析大数据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赋能平台、行业特色平台、赋能应用平台建设,推动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分领域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矩阵。打造“数字领航”“数智工厂”等数字化转型标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数据贯通,面向行业开放先进技术应用场景,构建透明的数字化供应链,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等应用,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数字化改造。 

  (二)数据要素×现代农业

  提升农业生产数智化水平。积极推进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建设,鼓励农业生产主体开展畜禽业智能化控制、果蔬茶和花卉竹木产业数字化改造、食用菌生产智能化控制工程,不断推进主要农作物种植精准化、设施种植数字化、畜牧养殖智慧化、育制种智能化。加强农产品追溯管理能力建设。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整合农业种养加、产供销全链条数据资源,完善相关标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有机衔接、并行推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市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实验室建设,提升市县(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推进产业链数据融通创新。充分发挥行业组织、“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主体在推进生物育种、农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升级,提高全产业链协作协同效率。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融合利用遥感、气象、土壤、自然灾害等数据,整合作物生长周期管理、病虫害预警等关键数据,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警机制,提高我市病虫疫情防控治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拓展智慧农业服务领域,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贯穿全生产周期的农事指导和信息服务。 

  (三)数据要素×商贸流通

  促进消费升级。融合客流、消费、交通等数据,开展精准推送、智能导流、虚实交互等应用,打造智慧商圈、智慧街区和智慧商店。推动数字商贸。鼓励开展家居焕新、国潮焕新、场景焕新等线上促消费活动;推动特色自营电商平台发展,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物流、支付、发票、报关报检等数据融合,推广电子提单、信用证、电子放货、保单融资等应用,提升全球供应链服务能力。 

  (四)数据要素×交通运输

  推动交通运输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智慧公路、智慧服务区、促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打造专题应用场景,增强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动能,实现交通运输智能化和高效化。加强交通综合治理。融合交管、互联网平台、气象等数据,推进数据驱动的交通违法稽查、事故预警、道路交通监测等应用,提高交通治理智慧化水平;积极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开展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5G网络、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交通应用示范,推进福州综合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TOCC)建设,打造福州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以智能网联新基建为切入点,以多场景智能汽车示范应用为抓手,打造“单车智能+网联赋能”的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区;吸引人才和智能汽车上下游生态企业,构建新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体系,打造东南智能汽车产业标杆。 

  (五)数据要素×金融服务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构建跨区域、跨行业主题数据库,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利率定价、合规授信、服务效率提升等研发创新数字化、智能化的特色数字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信贷授信、风险预警和产品设计,发挥数据要素和金融科技的驱动作用,推进金融更好惠民利企。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推动金融、公共和商业等各类数据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推进金融市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反欺诈、反洗钱等应用,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水平。 

  (六)数据要素×科技创新

  加强平台资源共享与合作。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等面向行业开放服务,引导高校院所搭建科研协作共享平台、经济社会服务平台,实现高校院所重大科研设施、仪器设备、科技数据库等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发挥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各种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城区产城融合,带动城区产业发展。增强产学研合作。发挥科技创新主体资源集聚优势,培育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深化“一网一厅”建设,健全网上技术市场体系,不断连接全国重点区域网上技术市场,嵌入全国技术交易网络,系统集成信息、技术交易、服务转化能力,打造国省市县多级联动的福州网上技术市场体系。深化与福州大学等高校校地合作,健全对接沟通机制,推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 

  (七)数据要素×文化旅游

  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强化文化旅游服务大数据决策支撑功能,提升景区综合治理效能和服务响应速度,创新数字文旅体验,打造智慧景区。推动交通文旅数据融合应用。汇聚文旅行业上游业务系统和下游分销系统,融合交通数据,打造业界数据网络,提高景区运营效率、成交率,推出门票、酒店、餐饮、商超、演出、轮渡、共享设备、停车等多种业态的订单通、支付通、营销通、数据通、财务通、应用通,实现多业态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提升特殊人群旅游体验。融合景区、公安、电子证照等数据,打造特殊人群“免证”购票应用,解决军人、港澳台同胞等传统旅游服务中优待人群购票与入园流程繁琐、数据利用不充分等问题,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 

  (八)数据要素×医疗健康

  提升医疗数字化水平。以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医院智慧服务评价等3个重要评价体系为抓手,规范和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区域影像云、区域远程会诊、区域医疗协同及双向转诊等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人工智能医疗大模型、手术机器人等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医院智慧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三医”数据汇聚利用。按照“三医一张网”工作部署,推进“三医”(卫健、医保、药监)部门信息资源整合,完善数据标准规范,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开展数据在惠民应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持续提高汇聚数据效用。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度。推动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应用,持续完善市级统一预约诊疗、“榕医通”统一卫生便民服务门户等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 

  (九)数据要素×应急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数字化体系建设。加大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实施“互联网+安全生产”工程,提高事故风险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能力。健全应急管理大数据支撑体系。梳理应急管理数据资源,融合相关行业和互联网数据,构建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的海量数据资源治理体系,建成覆盖灾害事故、管理对象、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的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综合数据库。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围绕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和政务管理五大应急管理业务域,打造全市应急管理智慧“大脑”,构建全市应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和一体化指挥作战平台。建立高效的运行保障体系。按照统一体系、统一架构、统一策略,在网络和数字信息系统建设时,同步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科学智能运维管理机制,保障全市应急管理数字网络及其运行安全、稳定、高效、可靠。优化提升联排联调机制。以数据要素为战略引擎,跨层级动态治理,健全全域互联、标准统一的水安全数智融合体系,构建福州市“城市大脑”体系的城区水系治理“分脑”。依托物联感知与智能模型双轮驱动,贯通监测-推演-调度全链闭环,持续推进风险预警与精准调控,赋能城市水安全治理向“一网统管、协同智控”跨越升级。 

  (十)数据要素×气象服务

  提升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支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领域数据与气象数据融合应用,提升气候变化风险识别、评估、预警、预报和转移的能力,降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创新气象数据产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发展天气衍生品和气候投融资等新产品。 

  (十一)数据要素×城市治理

  落实精细化管理。融合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地名地址数据、环卫专题数据、政务大数据、时空平台数据,实现对市政公共设施的精准管理、动态感知和智能报警等功能,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增强城市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城市运行全过程数据融合应用,实现城市生命体征监测与城市更新业务联动,深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升城市“一网慧治”能力。推动城市发展科学决策。建立全市发展数据资源关联目录,纳入城市时空基础、资源调查、工程项目、物联感知等数据,通过多领域数据分析、多维度融合建模等方式,助力城市建设、管理、服务等策略精细化、智能化。 

  (十二)数据要素×绿色低碳

  加快建设生态保护监测体系和评估体系。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快构建和完善生态系统数量、质量、结构、服务功能四位一体和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自然生态监测网络,整合生态保护监管数据平台,推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保护地监管、生物多样性观测平台融合和统一。完善智能化监管机制。整合生态环境数据,加快建设生态云2.0,通过“互联网+环保”的市级环保大数据实现管理精细化,拓展“环保+能源”“环保+金融”等大数据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废弃物资源利用效率。汇聚废弃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数据,促进废弃资源利用高效衔接,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改善环境质量。开展碳排放管理。支持打通关键产品全生产周期的碳排放数据以及行业碳足迹数据,完善碳排放监测和统计核算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评价,提升区域碳管理效率。 

  (十三)数据要素×海洋经济

  提升渔业养殖保障能力。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通过视频监控、水质监测、海流气象监测等监控传输设施,实时监测养殖环境、海水质量、海洋气象等参数,为渔业养殖提供智能化保障。提高海洋观测预警预报能力。优化布局海洋观测网,建设海洋潮位站、浮标、海床基观测系统和海上观测平台,完善海洋预报业务系统,集成风、浪、流、海温等业务化数值预报产品;丰富海洋生态监测要素,加强赤潮等生态灾害早期预警监测。推进海洋渔业智能化升级。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局推进智慧海洋“海上福建总平台”建设,推动以“生产、服务、监管”为导向的三类智慧化应用建设,推进海洋与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智能化升级。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整合集聚创新资源,推动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等更多国家级平台落地,探索智慧海洋协同机制,以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提升智慧海洋产业能力,推动粗芦岛现代船舶修造等海洋装备产业集群发展,着力共建智慧海洋生态圈,推广落地更多涉海应用场景,构建创新驱动、协同高效的海洋产业生态。 

  三、强化保障支撑(一)提升数据供给水平

  加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开放数据目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支持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数据采集、管理等相关标准研制,加强各行业、各领域之间的数据标准协调和统一,提高数据的互操作性、共享性,不断完善数据标准体系。 

  (二)优化数据流通环境

  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和应用。完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数联网“先行先试”试点建设,逐步探索企业可信数据空间、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及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推动数据融合汇聚、可信流通、开发利用。推动福建省大数据交易所“一所多站”福州站建设,完善数据汇聚治理、确权登记、合规检测、流通交易、安全管理等功能,增强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数据利用可信、可控、可计量能力。规范开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提高数据流通交易效率。 

  (三)培育数据产业生态

  加快培育数据产业新动能,统筹推进数据企业培育,强化领军企业引领作用,攻克行业关键核心技术,引导骨干企业精耕细作打造核心优势,促进中小企业探索更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数据产业集群化发展,优化产业链协作机制,推动数据产业建链成链,增强整体协同效应。构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高效打通“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中试转化-产业应用”技术产业化路径,推动数据要素生产力释放。 

  (四)加强数据安全保障

  强化数据安全监管,对福州市大数据平台、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等关键数据系统实现数据汇聚与导入、数据处理、数据服务与共享等多个环节的安全监测与分析。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强化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设,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数据安全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执法检查流程,包括技术检测预调研、风险告知、整改通知及证据固定等环节,实时监测云平台等数据,建立常态化数据安全执法检查机制。 

  四、做好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和落地。依法依规推进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向民营企业开放,支持民营企业挖掘高价值数据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强、市场敏锐度高、技术应用灵活等优势。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领域人才培养和引进,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为改革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作队伍,共同推动福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支持

  统筹利用财政资金,支持“数据要素×”相关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各县(市)区围绕“数据要素×”谋划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依法合规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发挥相关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 

  (三)推广标杆示范

  搭建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储备库,支持重点部门、市属国企以及各县(市)区先行先试,鼓励行业主管部门、数据企业积极参与应用开发,推动各领域优秀应用场景参加典型场景评选入库,各行业主管部门争取在每个细分领域都发掘推介1-2个典型应用场景。年度组织开展“数据要素×”竞赛,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挖掘市场需求,提升数据利用水平,加强大赛典型案例成果转化,加大宣传及推广力度,择优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期间展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举办数据要素领域相关论坛和沟通交流会,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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